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另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取得的股权,如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分割股权成为股东,而夫妻中股东一方既不同意分割股权,又不同意对诉争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一定补偿,但公司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诉争股权的性质及案件实情,认定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分割股东一方一半的股权 。
【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另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另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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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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