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所以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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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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