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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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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