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如在公共场所,失主指认某人偷了他的钱包 。二、公安民警对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人也可以依法当场盘问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人,如发现某人与通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特别相似且无有效身份证件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
关于继续盘问的时限及审批

文章插图
继续盘问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限制,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12小时的审批权限在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也就是副所长以上的领导 。
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将盘问时限延长至24小时,24小时的审批权限在县、市、旗公安局或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一般是副局长以上公安局领导 。
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延长至48小时,审批权限在县、市、旗公安局或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这个主管负责人是主管派出所工作的公安局领导 。
【继续盘问的四种情形】O_o
- 德宏是傣语的音译意思是什么
- 长三角医保结算一体化包括的城市
- 影响消费的五个因素
- 海市蜃楼形成的原因
- 生日快乐英文怎么写
- 东京西川属于什么档次的枕头
- 结婚和离婚的地方是一个地方吗
- 芹菜和香菜能一起吃吗
-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的区别
- 民政局几点下班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