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晚年找老伴不是什么稀罕事,精神上多了陪伴,生活上也能互帮互助 。为避免子女反对、财产继承纠纷等,不少“黄昏恋”选择“结而不婚”——只搭伙过日子,不领证 。
然而,和年轻人的爱情一样,“黄昏恋”想要修成正果也不容易 。有的能好聚好散,有的却起了矛盾,剑拔弩张,甚至发生经济纠纷 。思明区法院近期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件,分析此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并给出司法建议 。文/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 漫画/小牛
案件1
相识到分手仅三个月
男方追讨现金和首饰
老陈(化名)年过花甲,结发妻子多年前因病身故,他希望再寻觅一个老伴共度晚年 。经人介绍,2020年11月,老陈与李女士(化名)相识并开始交往,两人年龄相差了约10岁 。
在交往过程中,老陈买了黄金首饰送给李女士,双方开始了同居生活 。老陈说,当时交往不足一个月,李女士就提出希望他能“给予一个保障”,还要求购买黄金首饰 。因此,他给了现金,还买了价值近两万元的首饰 。
没想到,首饰送出去后两个月左右,双方就分开了 。此后,老陈开始向李女士索要首饰和现金,双方因此两次闹到派出所,如今又打起官司 。
作为被告,李女士承认,在交往期间,老陈给了她5万元现金和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但她认为,这是因为双方同居生活,老陈自愿赠与的,而且现金主要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包括添置3台空调等生活用品;老陈赠与时没有提出附加条件,现在虽然双方分手了,但是不应该再把钱和首饰要回去 。李女士还说,在同居期间,她负责打扫卫生,照顾老陈的生活起居 。
在法庭上,老陈指责李女士找各种理由拒绝见面,甚至把他的联系方式拉黑 。而李女士则认为老陈伤害了她的感情,导致双方渐行渐远 。后来,李女士松了口,表示愿意归还首饰,但钱用于两人的生活,“基本花光了” 。
法院判决
现金不好说
首饰应归还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老陈送给李女士的黄金首饰价值较高,发生于双方交往不足一个月之时,双方均确认,这种赠与行为是以稳固恋爱关系、达到共同生活为目的 。赠与行为发生仅两个月双方即分手,综合考虑双方交往时间、财物金额、财物性质等因素,该赠与行为应视为默示附条件的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条件未能成立 。但5万元现金属于赠与的证据不充分 。
【粉红色在风水中代表什么 粉色项链风水讲究】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向老陈归还金项链、金戒指和金手链 。
案件2
同居时给女友5万
分手后称是“借款”
老杨(化名)丧偶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女士(化名),两人迅速确立关系 。但不出半年,二人就从“老来伴”变成了“冤家” 。
老杨起诉表示,交往时,张女士说家里有事,要借5万元,还写了“借条” 。不料,分手了就不还钱了 。但是,张女士有不同的说法 。她说,5万元是老杨自愿拿出来的,还说“借条”是老杨伪造的 。
张女士说,两人交往同居期间,自己一直照料老杨生活起居,老杨自愿给她5万元,用于两人的日常开销 。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合,几次争吵后便分手了 。结果老杨多次到她家里要求还钱,两人还双双报了警 。在民警调解时,老杨诓骗她在一张纸上写下姓名,伪造了借条 。
执法记录仪显示,民警在场协调时,老杨称其不知道张女士全名,让她在一张与本案“借条”一模一样的粉色纸上写下姓名,书写位置也与“借条”一致 。老杨承认,“借条”上除签名外的内容都是他写的,但坚称张女士是在确认后才签名 。
- 风水好的地方有龙凤么吗
- 南宁十大风水最好的地方在哪里
- 蟑螂冬眠吗
- 女儿国是现在的哪个地方
- 粗盐在空气中会发生什么现象
- 南瓜最晚几月份必须摘
- 桃木剑和桃木刀的区别 桃木剑与柳木刀的风水作用
- 暖风水管卡箍怎么拆除
- 沉香如何调风水好
- 开光的葫芦要打开盖吗 风水葫芦盖子打开多久能用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