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有问题向哪里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产品质量相信是每一位消费者都非常关注的, 谁也不想花了一大笔钱买到了产品却存在质量问题, 使用一下子就坏了或是因质量问题而无法使用, 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肯定是不太愿意的, 于是消费者也希望能够找部门进行投诉 。 那么产品质量问题到哪里投诉?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商品质量有问题向哪里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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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问题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 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 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 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篡改生产日期,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 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 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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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
6、其他证据 。
三、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 根据申请人的季托要求, 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 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 。 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
二是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 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 本办法不适用 。
三是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 因此, 将鉴定产品的内在质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 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 故产品质量鉴定是一项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 它区别于仲裁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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