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户后发现漏水,责任谁来担?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发现漏水,责任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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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 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 向社会展示调解工作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 , “安徽司法”特开设“人民调解”专栏 。 我们将发布“人民调解”相关案例 , 供大家学习参考 。
案例简介
图片源自网络
宁女士于2021年7月份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出售一套房屋 。 房屋交付买受人后 , 买受人发现该房屋存在漏水问题 , 遂找到房产中介公司要求赔偿 。 房产中介公司先行出资进行维修 。 随后 , 房产公司要求宁女士支付维修费用8000元 , 并扣押了宁女士交付的5000元保证金 , 双方发生分歧 。
争议焦点
1
交易后发现漏水是否属于合同违约?
本案系一起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纠纷 , 宁女士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出售的该套房屋在交付后 , 存在漏水的房屋质量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本案中显然宁女士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 , 存在瑕疵履行 。 因此 , 宁女士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形 , 其应当承担该房屋产生的维修费用 。 根据合同约定该维修费应当从宁女士交付的保证金中抵充 , 不足的部分由宁女士承担 。
2
中介公司主张维修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 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主张该房屋产生了8000元的维修费用 , 但房产中介公司就该产生的费用收据可能遗失导致无法提供证据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 , 谁举证”的原则 , 若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不能提供产生的维修费用的证据 , 其主张也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
调解结果
调解员建议双方换位思考 , 客观的看待问题 。 调解员首先告知宁女士 , 其交付的房屋存在漏水问题 , 即履行不符合约定 , 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其次 , 调解员也告知房产中介公司其虽提出当时维修该房屋产生了8000元的费用 , 但没有相应证据 , 后期如果通过诉讼解决 , 没有证据支持其主张也较难得到法院的认可 。 通过调解员对双方就该纠纷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后 , 双方均表示为减少诉累 , 尽快解决纠纷 , 愿意接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 最终 , 经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纠纷 。 调解员找到纠纷争议焦点 , 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 , 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依规、换位思考 , 并提出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合理方案 , 促使纠纷圆满化解 。 调解员提出的合理方案 , 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 在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 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 为双方构建了和谐关系 , 最终取得了“双赢”的局面 。
策划
厅促进法治处
安徽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来源:厅促进法治处
编辑:朱洪刚
审核:徐春节
【来源:安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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