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途径主要有哪些 常用的检索途径有哪几种

常用的检索途径有哪几种(检索途径主要有哪些)陈婵娟:广强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力求在诈骗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做到极致专业



根据2021年11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 , 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指导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生效的类案裁判支持其主张的 , 承办法官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 同时在第9条规定 , 待决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检索到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 , 合议庭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 。 因此 , 在刑事辩护过程中 , 查找类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




一、类案检索的方法论


(一)类案的含义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 也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例 , 所以查找类案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与本案类似的案例 。 这里的类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基本案情类似 , 这里主要是指核心事实、争议事实类似;二是法律适用类似 , 这里主要指法律关系、争议法律问题类似 。 同时结合双方的举证情况、法院审理案件所处的诉讼程序等因素 , 综合判断生效判决与待决案件是否属于同类案件以及在裁判规则适用上是否具有可参考性 。


(二)检索类案的目的


对于律师而言 , 检索类案需要为辩护思路服务 , 检索类案的目的是支持辩护观点 , 所以检索类案要和辩护思路结合 。 确定检索目的需要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 , 从案件事实中提取争议的抽象法律问题作为检索目标 。 应当注意 , 提取法律问题应当结合该案可能涉及的罪名(尤其控方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 , 全面、准确进行考量 。 同时可以从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中发现争议法律问题等 , 二审案件需注意一审庭审笔录及一审判决书 。 若争议案件事实较为复杂 , 可以先对案情结合法律关系进行简化 , 提取出各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 分开检索 。


【检索途径主要有哪些 常用的检索途径有哪几种】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前提下 , 确定检索目的应该明确基本的辩护思路 , 首先 , 本案是无罪辩护、轻罪辩护或是罪轻辩护 , 亦或是多种辩护方式结合 。 其次 , 需要确定无罪辩护的法律基础和事实及相应的证据基础是什么?轻罪辩护的轻罪是哪个罪名及相应的裁判标准是什么?罪轻辩护是从犯辩护还是其他辩护方向?确定辩护策略才能明确检索目的 。 最后 , 检索的过程是一个答疑解惑的过程 , 也是不断完善自身辩护策略的动态过程 ,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结合检索到的案例修正确定辩护要点 。


(三)检索类案的方法




在检索类案的法院级别和地域范围上 , 类案检索范围及顺位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 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 , 一般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 但是 , 针对一些复杂、新颖的案件 , 无法找到上述顺位的类案 , 则需退而求其次 , 将检索范围扩大至全国范围 。 在检索类案的时间范围上 , 除指导性案例以外 , 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 。 需特别注意检索案例的时效性 , 如案例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存在变化 , 若该法律条文已被废止或实质性修改 , 则不应再将其作为检索案例 。 同时需要注意 , 检索的类案在裁判规则适用上需要具有可参考性 , 最好具备较强的法律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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