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抗辩有哪些?

权利存在是侵权诉讼的前提 。由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均不作实质审查,发明专利授予中的实质审查基于检索资料和审查员自身知识的局限性也难以保证没有错漏,专利无效成为专利侵权诉讼中最常用的抗辩事由 。

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抗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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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抗辩有哪些?】由于专利权由专利行政部门审查授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只有在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提出的专利申请或无效宣告申请所作决定不服时才能介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般不能直接否定专利权有效性 。因而,专利无效抗辩实际是通过向专利复审委申请涉讼专利权无效认定来实现的,无效抗辩的具体理由的提出与证明都在无效宣告申请程序中 。因此,无效抗辩实质上具有间接性,与一般抗辩事由在诉讼中直接提出并予以审查不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专利无效抗辩仅需引用无效认定决定或判决即可,无需说明理由 。一般而言,如专利权最终被认定为有效,被告在侵权诉讼中仍以无效作抗辩,法院将不再予以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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