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紧缺人才 大连旅顺口区2022年第一季度紧缺人才认定通知

为加强旅顺口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紧缺人才, 落实紧缺人才政策, 充分释放紧缺人才政策红利 。 旅顺口区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第一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工作发布相关通知 。
为加强旅顺口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紧缺人才, 落实紧缺人才政策, 充分释放紧缺人才政策红利 。 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第一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及2021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认定: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 视同引进), 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 此次认定工作完成后, 将不再开展2021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认定工作 。
2022年第一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
2022年1月1日后, 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 视同引进), 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
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市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由自主认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进行认定, 不在我区受理范围内 。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 可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
(一)2021、2022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均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 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 在确定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 。
(二)在连全职工作 。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五)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 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 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二)单位推荐 。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
(三)审核公示 。 经审核后,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 在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www.dllsk.gov.cn)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四)认定备案 。 经公示无异议的, 由旅顺口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 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四、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 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 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 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八)《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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