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被“捡走”民警寻回时已被腌成腊肉 老人漏结猪肉被罚款

【转眼就被“捡走”民警寻回时已被腌成腊肉 老人漏结猪肉被罚款】

转眼就被“捡走”民警寻回时已被腌成腊肉 老人漏结猪肉被罚款

文章插图
王振现老人是石家庄高邑县的一位低保户 。他身患双腿股骨头坏死,靠低保金生活 。去年,王大爷养了头猪,辛苦照料了一年 。前几天宰杀后,老人带着半扇猪肉来到市场 。没多久,一个中年妇女就用1100元包圆了大爷的猪肉 。女子走后,老人气愤地发现,这1100元全是假币!随后,老人报警并把1100元假币上交给了警方,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 。
辛辛苦苦忙了一年,喂了一头猪,过年准备卖半扇猪肉,给孩子过个年,全部是假钱,这个太缺德了 。
“半扇猪肉卖了1045元,女子给了我1100元假币,还倒贴给她50多块钱”,老人哽咽着说:“我昨天一晚上都没有睡,我希望能把这个人找出来,叫我过个好年 。”说到这里,老人忍不住哭了出来 。
老人今年66岁,早年靠修自行车谋生,盖起了房子娶了妻子 。但在17年前,老人因双侧股骨头坏死,生活逐渐贫困,如今靠领取低保生活 。
值得庆幸的是,在事发第二天,王振现老人再次回应,表示坏人已被抓到 。而民警也透露出,对方是个团伙,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
虽然说这些人是骗子,但实际上他们涉嫌的是使用假币罪 。
在我国,明知是假币仍然使用的,如果数量不是很大,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持有、使用假币超过4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纯持有假币却不使用,超过4000元,也会构成犯罪 。
非法使用假人民币的立案标准为: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钱币数量在400张(枚)以上的,法律规定应当立案追诉 。从已有的信息来看,这女的大概率知道这些是假币 。
这些假币从何而来,或许,有一个更大的犯罪团伙隐藏在后面,所以,必须深入侦破,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
在这里提醒大家尤其是老人,在自己做生意时,收到人民币一定要当面检验一下真假,以免造成损失 。
我是碧海法商,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如有侵犯版权,请联系碧海法商删除!)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