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林木、花卉、药材补偿标准 征收种植果树耕田如何补偿

【摘要】笔者通过实践,总结出以下几种被征地种植果树的情况,这些情况是以征收土地为前提,被征地的土地补偿是由国家征收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决定的 。但对于征用土地上种植的果树如何补偿却没有统一的标准 。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几种情况 。1、征收土地中实际种植林木;2、已经办理土地登记;3、补偿标准低于征地补偿标准;4、征地补偿款由征地责任主体发放;5、征地责任主体已经履行了义务但尚不具备补偿条件;6、征地责任主体对补偿不知情;7、已经办理了土地登记但尚未补偿标准低于征地补偿标准;8、未履行赔偿义务 。》【关键词】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村土地;被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及期限征收种植果树是合法行为之一,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
一、征收的土地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后施行 。***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义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将征用土地的公告或者征收土地方案报县人民**批准后,方可实施征收活动 。在国有土地上实行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依法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用于安置房屋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对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安置补助费可以按照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予以保障 。

附林木、花卉、药材补偿标准 征收种植果树耕田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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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耕地是指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转为建设用地 。如果农民有特殊困难需要改变耕地用途的,必须经原耕种土地的农民同意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是对农民承包耕地使用权最明确、最详细的规定 。如果在土地承包关系存续期间,承包户有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该地区内所有该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其他农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原承包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期限 。该规定直接确认了合法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 。所以,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在征用集体土地时对占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补偿是合法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却并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补偿 。
附林木、花卉、药材补偿标准 征收种植果树耕田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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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征地种植果树是否应得到妥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并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国家实行土地整治的,还应当给予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从国家财政或者有关部门处要求安排的资金中占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耕地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土地,没有实际种植林木和农作物的被征收土地 。现实中存在很多“假耕地”、“假林权”现象,实际上属于非法侵占耕地资源,被征地农民因此丧失了基本农田赖以生存的条件和渠道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按照***批准的计划指标合理安排粮食生产;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由此可见,涉案项目所涉及地块依法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范围,被征地农民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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