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退房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购房人退房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文章插图
法律知识要点:1、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条件成就,合同成立,但未按照约定订立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买受人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何计算返还价款和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系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前提条件,且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除外 。所以购房人要求退还全部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之一“交付使用但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两个前提条件可知,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能是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予支持 。
1、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书面合同而订立的用于表示买卖关系的书面凭证 。它是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的表示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买受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用于居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以及装修 。原告作为涉案房屋的购房人而非装修人,未能按照原告要求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使用或者出租给第三人,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
2、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应当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期限、一定期间内进行;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从法律上讲,法律规定了一年的期限,但是法律对没有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解除权行使的约定 。同时赋予当事人解除权人解除权利后不立即通知对方的法定解除事由 。但没有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知道开发商存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情况下仍然购买了商品房,则不能因自己的退房行为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而如果开发商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下仍不退换房屋则构成违约 。
3、本案中虽然双方对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明确约定,但从双方已履行的义务来看,该约定已经达到了合同解除条件,故买受人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
【购房人退房能要求双倍赔偿吗】对此,双方已有证据证明:在购买房屋时,刘芳曾口头承诺该房屋可办理抵押贷款等事宜,并约定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即开始办理抵押权登记 。刘芳履行了上述合同义务后,该事项已完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刘芳主张于判决生效日支付借款利息、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中双方虽就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明确约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解除 。但该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不是不能实现其目的或导致纠纷的产生,因该条件不满足而导致之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