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医药保健、服务大类、虚拟等类目招商规则

天猫平台近日发布关于医药保健、服务大类、虚拟等招商规则调整的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

天猫医药保健、服务大类、虚拟等类目招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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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 为了提升品类发展能力, 适应市场需求, 更好地为商家和消费者服务, 天猫将针对医药保健、服务大类、虚拟等类目的规则进行调整 。 本次调整于2022年6月2日公示通知, 将于2022年6月9日正式生效 。
公告显示, 传统滋补营养品变更后, 商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若涉及“保健食品”商品, 经营范围需包含保健食品;若涉及法律规定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的商品, 须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 。
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变更后, “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专营店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其中“彩色隐形眼镜”、“眼部保健”二级类目的专营店暂停接受入驻 。
保健品及医药大类变更后, 店铺命名的可选类目(针对专营店):保健品/保健食品/滋补养生/医疗器械/成人用品/保健用品/隐形眼镜 。 服务大类变更后, 旗舰店、专营店可用类目词同时新增:集运、视光服务 。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医疗器械类目变更后, 允许经营“运动户外”类目专营店的商家, 在经营“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应急包/自救包”类目的同时, 可跨大类申请“保健品及医药-医疗器械”类目 。
【天猫医药保健、服务大类、虚拟等类目招商规则】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变更后, 接受自荐新增品牌(该类目下二级类目“彩色隐形眼镜”、“眼部保健”暂停接受专营店新增品牌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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