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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 , 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 , 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 , 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 , 否则 , 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 , 对伤者不利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 , 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 , 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 , 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 , 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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