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业”虽然呼声很高,能实现吗?

时至今日,还有人不知道该取消的是什么?哭了半天了,还不知道死的是谁,讨论这些无聊的问题有意义吗?该取消的是物业公司,并不是物业,我们要求的是将物业交由政府的基层组织一一社区或居委会管理,这样做的好处是它不会产生巨额利润,物业公司再也不会挣黑心钱了,物业费都用在了小区管理上,业主还能有什么意见 。
其实西方国家大部分地区没有物业,都是政府负责清理垃圾和清理卫生,至于保安,本人觉得也不重要 。大部分小区保安不干坏事就不错了,哪能挡住贼啊 。
【“取消物业”虽然呼声很高,能实现吗?】物业必须有,物业服务应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应实行国有微利经营 。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大部分都是原房地产公司直接接管的,这也就出现了物业费高昂,对业主利益进行侵权(主要是小区内的停车位高价出售,按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更有甚者反客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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