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品牌销售减肥药 浙江兰溪四人被提起公诉

自创品牌销售减肥药

自创品牌销售减肥药 浙江兰溪四人被提起公诉

文章插图
浙江兰溪:四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诉
本报讯(通讯员范宝华 杜伟人 何洁)将从网上买来的散装减肥药进行包装,自己命名商品名称,然后在淘宝网刷单造成畅销假象,最后放到微信圈进行销售 。2018年12月27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叶某等人被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今年27岁的福建人叶某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做起了减肥药生意,在与开有一家装饰材料经营店的同乡陈某结婚后,继续从事着这份工作 。2017年5月到8月间,叶某陆续通过陆某华(另案处理)购进12万粒减肥药胶囊,将其分类后取名为“纤姿美”纯中药减肥胶囊,并由店里员工李某设计包装盒及说明书,又通过陈某购买瓶子,根据顾客购买量设定不同价格,以散装或盒装方式对外非法销售 。其间,叶某负责在淘宝网、微信上联系客户销售减肥药,将客户订单信息告诉陈某或李某,由陈某和李某单独或共同将减肥药胶囊进行包装,并发往快递公司邮寄,共向110名客户销售“纤姿美”纯中药减肥胶囊258盒(每盒80粒)、散装117粒,销售金额共计7.8万余元 。
案发后,民警在陈某的装饰材料经营店内扣押叶某持有的散装减肥药胶囊21.71kg,瓶装减肥药胶囊228瓶(每瓶80粒),盒装减肥药胶囊240盒(每盒80粒),黑金盒包装空盒1074只,“纤姿美”纯中药减肥胶囊纯黑试纸450包,瓶盖476只,空瓶200个 。经检测,叶某所销售的“纤姿美”纯中药减肥胶囊均含有违禁药物成分,其中黑金盒包装与散装胶囊含有酚酞成分,瓶装胶囊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
另查明,2017年6月,福建晋江人洪某向叶某购买了100盒“纤姿美”纯中药减肥胶囊后,同样以微商形式进行销售 。截至2018年1月31日,除34盒胶囊退货给叶某外,洪某实际对外销售52盒,获利8020元,尚未销售的14盒胶囊被民警扣押 。
鉴于叶某、陈某、李某、洪某四人分别生产、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同年10月22日,兰溪市检察院遂对上述四人同案提起公诉 。
正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兰溪市法院发现叶某在浙江省新昌县有同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被起诉 。后经浙江省高ji法院同意案件移送兰溪市检察院管辖,作并案处理 。12月27日,兰溪市检察院已就此案向兰溪市法院重新提起公诉 。
“网红减肥药”竟含违禁成分 贩售者获刑三年半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赵玉民 郭娜 采访人员 马志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款好的减肥产品,肯定会吸引众多消费者 。然而,效果好的减肥药,并不代表就是“好药” 。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含违禁成分“减肥药”的案件,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平台大量高价对外销售的“减肥药”中因含有被国家明令禁用的“西布曲明”成分,可导致心脑血管病等,被鼓楼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 。
网红减肥药让她动了心,从消费者变成中间商
2014年的下半年,陈某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一家店名为“某某瘦身馆”的网店,店主经营的是一种胶囊形式的减肥药,从客户的评价看,效果相当不错,不少人称之为“网红减肥药” 。爱美的陈某动了心,联系店主刘某购买了两盒 。减肥药到货后,陈某进行了尝试,果然很有效果,两盒吃下来自己瘦了好几斤 。
陈某一下子成了这款“网红减肥药”的粉丝,再继续购进使用同时,颇有生意头脑的陈某寻思,这么有效果的胶囊,如果她能代理过来进行销售,一定可以赚钱 。陈某再次联系店主刘某,提出了代理胶囊的想法,并告诉刘某自己现金很宽裕,只要多给一些优惠,她每次都可以拿大量的货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