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 , 你老婆的情况与我亲戚的情况相当类似 , 有足够的理由要求医院补缴社会保险 。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老婆在医疗担任护士十多年 , 与医院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 不论与医院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 或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 但实际上是存在的劳动关系 , 且劳动合同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中 , 也明确要求有社会保险的条款 。因此 , 你老婆既然与医院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 医院就有法定的义务为你老婆缴纳社保 。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 ,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
综上:医院应依法为人老婆补缴从入职至今的社保 , 当然个人应缴部分还是需由个人承担 。如果医院不同意补缴 ,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医院的提出因医院未依法为缴纳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 并要求医院补缴纳社保 , 同时 , 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医院不同意 , 则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 , 能与医院协商同意为你老婆补缴社保是上策 , 实在不行了才走劳动仲裁的下策 , 毕竟一旦申请了劳动仲裁 , 就意味着你老婆又要重新再找工作了!
个人看法 , 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感谢关注!
一名和我共事三四年的同事 , 以前就是做护士的 , 因为工资太低 , 经常加班熬夜 , 从医院出来后 , 找了家公司上班 , 一转眼已经过去蛮多年了 , 她是执业药师 , 凭借这个证书一直从事互联网医疗行业 , 现在和我是同事 。
你的提问中涉及到两个问题 , 一个是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 , 另外一个是医院该为护士买社会保险吗?先说第二个问题 , 对于社会保险来讲 , 无论你是不是正式编制 , 都是要缴纳的 ,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
针对第一个问题 , 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 , 既然转正无望 , 有没有考虑过其他行业呢?就像我的那位同事一样 。我本身也是从事互联网医疗行业的 , 家在上海 , 上班也在上海 。我大概和你说一下 , 这个行业可能适合你的一些岗位 , 以及相应的大概薪资 , 你可以参考一下 。
互联网医疗行业这两年来非常火爆 , 因为国家政策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 所以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 , 导致了这个行业始终处于朝阳阶段 。你在医院待过 , 所以应该很清楚 ,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 很多巨头公司都不会放过 , 传统的医院、医药公司自然不必说 , 就连BAT这些互联网巨头都在努力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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