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禁止出借账户,没收所得吗?

证券账户出借只是勒令改正和罚款,不涉及没收 。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就是处置账户里的证券等资产,由借用的投资者转出资产,回到自己实名制交易,另外会给予警告处罚,
资产处置也是较为棘手的,毕竟不是任何时机都是卖出股票好时机,一旦刚刚上涨,就被行政逼迫卖出股票,也是一件窝火的事情 。
另一个是罚款,这里的罚款是双向的,借用者和出借账户者都会面临50万以下罚款,一般而言,出借者肯定不愿意支付罚款,可能也没有能力支付罚款,或者有协议,由法律风险由借用者承担,罚款可能都需要借用账户者承担 。100万元最高罚款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尤其是亲戚朋友之间的账户借用,不少都是散户,总资产都未必有100万元,甚至只有十几二十万元/

新证券法禁止出借账户,没收所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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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禁止出借账户,没收所得吗?【新证券法禁止出借账户,没收所得吗?】这是很多个人投资者非常关心的事情 。其实蛮多投资者为了可以多账号打新,比较普遍的情况就是用自己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开户了 。一方面可以通过平均分配市值,或者提高打新的概率的准备 。另一方面,就算开个户,没有市值,也可以通过申购可转债的方式,或者一定的无风险套利 。那现在这一切都要成泡影了,万一符合出借账户,理论上会没收所得,而且最高可以罚50万人民币 。那后续改怎么办,听听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
第一、新证券法修改的目的之一,主要是针对非法配资,非法融资的账户 。这些违法违规出借的账户,很可能并没有征得本人的同意,而且违法风险巨大,给账户持有人带来无限风险 。这也警示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千万别出现最终被罚50万元的情况 。
第二、对于通过多账户,从事违法操作股票的坐庄行为 。这虽然跟第一条,情况有所不同,但通过拖拉机账户,最后成为坐庄的马甲账户 。那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通过立法,今后对于出借人也是一种约束了,可别任性,乱作为 。
第三、给所有违法行为,戴上紧箍咒 。这是实实在在的警示,从事资本市场投资活动中,千万要懂得遵纪守法,现在大数据的情况下,任何侥幸心理,都是那自己的钱在开玩笑 。
第四、对于普通守法的个人投资者,我觉得会针对新证券法做一些司法解释的 。一方面不容易界定,第二,这本身来说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活跃了市场活动,我觉得是没啥问题的 。
总之、新证券法出台,主要是对于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有法可依,并不是为了打击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更不是为了降低个人投资者申购新股,申购可转债的积极性 。但毕竟有涉嫌违规的存在,我觉得大概率会有司法解释出来,给普通个人投资者一颗定心丸的 。
新证券法禁止出借账户,本意或者出发点是为了能杜绝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 。最近的热播剧《猎狐》里面就有这样的剧情,庄小强两次在证券公司利用别人名头开设证券账户,一次是30个,另外一次是100个 。
当然,剧情并不符合现实 。故事发生在2007年,那时候已经有了第三方存款了 。证券公司不可能没见到人就能立马开出证券账户来 。
作为老股民,我们都比较熟悉这一套:利用多账户操作股价的事情 。
这样做有利于收集股票筹码,毕竟公开买入上市公司5%的股本就是要公告的,而且还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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