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工业自营供应商管理规范( 三 )


相关处罚标准参见《京东自营供应商违规管理规则》;规则尚未规定的 , 京东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其它规则进行处理 , 但京东工业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供应商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4、商品供货价格问题违规处理
价格虚高:供应商确保提供给京东的产品供货价为较同时期同标准市场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 不能超过公允价格的20% , 若超过20%且无合理说明的认定价格虚高 。 视违规程度 , 京东有权要求供应商向京东支付所涉商品进货价1-10倍的违约金 。 如供应商违规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违规情形特别严重的 , 京东有权从重处理并终止合作 。
5、履约及售后问题违规处理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京东关于履约与售后的各项指标要求 , 保证客户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失 , 不得出现延迟发货、物流虚假发货、商品虚假发货、拒绝发货、未按要求发货、少件及缺货、未按要求妥投、未按承诺时间妥投、揽收及时率异常、未及时提供客户签收凭证等问题 。
(一)履约及售后问题定义
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替换履约侵权:履约过程中 , 包装、面单等出现友商平台的Logo、信息等的行为 。
物流虚假发货:指供应商实际未发货的情况下 , 在系统中点击发货且超过5个自然日没有揽收信息的行为 。
【京东工业自营供应商管理规范】商品虚假发货:
1.1恶意发送无关商品或发送无资质授权商品;错发串发在受到投诉内24小时未反馈的或其他场景造成重大客诉和舆情风险的 。
1.2错发串发在受到投诉内24小时补发的 。
1.3在商品详情未标注新老迭代交替发货说明情况下(指同性能可替代商品包装变更 , 但交付商品性能、质量等不得低于订单商品)发送新包装、迭代商品的 。
(二)履约及售后问题违规处理
以上售后即履约问题处罚 , 相关处理标准ICF模式参见《京东工业ICF模式供应商管理规则》、自营厂直模式参见《京东工业厂直模式履约及违规管理规则》 , 入仓模式可参见《售后服务运营不达标细则》 。
6、未如实报备关联公司合作事项
供应商在合作时未按照要求如实报备关联公司与京东其他渠道合作的信息 , 一经核实 , 情节轻微的 , 供应商应补充提供关联公司信息 , 以备核查 , 并需按每次5000元承担违约金 。
如供应商未如实提供关联公司信息 , 借用信息不对称情况谋取不当利益的 , 一经发现属情节严重 , 供应商应退还谋取不当利益的金额 , 并承担不低于50,000元违约金 , 如造成重大业务损失或引起重大客户投诉的 , 需承担200,000元违约金;同时京东工业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 永不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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