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是否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所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
- 不洗脸对皮肤好是真的吗
- 杀虫剂对孕妇有影响吗
- 铁锅生锈对人体有害吗
- 为什么会对猫过敏不会对狗过敏 为什么会对猫过敏
- 华为freelace怎么配对 华为freelace怎么配对苹果手机
- 铁锅能不能熬中药 铁锅熬中药可以吗
- 消逝的光芒怎么语音 消逝的光芒怎么语音对话
- 怀孕期间贫血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 速卖通集运仓订单是什么?怎么删除?
- 别克英朗正时皮带怎么对 别克英朗正时皮带怎么对?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