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清尾款,就把装修好的全砸了!”( 二 )


【“不结清尾款,就把装修好的全砸了!”】《民法典》第781条规定 ,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 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因此 , 张某要求加钱肯定是不合理的 。 胡先生不仅可以要求张某减少报酬 , 还可以要求张某对装修瑕疵部分重作、修理 , 或直接赔偿损失 。 最终 , 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 由张某与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 , 共同返还胡先生装修材料款10500元 。 5、最后 , 本次事件中 , 胡先生看似赢了官司 , 但因为张某的行为导致了婚期可能要推迟 , 而这个损失对胡先生来说比损失一点钱更大 。 因此 , 我们要提醒大家 , 有时候熟人介绍的 , 也不能太顾及情面 , 该约定的就要约定清楚 。 这时候宁可先小人后君子 , 也不要到最后明明吃了亏 , 还被说是不讲情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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