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刚签完合同不到半个月,该楼盘房价就大跌了,该怎么办?

有这样的事吗,太不幸运了 。
确实现在年底了,开发商为走量,开启了打折促销模式,接近年底价格还会更有优惠 。网上也有爆料说碧桂园一些地方的楼盘开始下跌,然后客户就维权 。
不知道你买的楼盘,下跌多少,如果不多就不要纠结,如果下跌太多,可是你签定合同了已经,但是只有半个月房贷应该没有下来 。按照合同法,签定完合同不管价格上涨还是下跌都与你无关,但是不幸是下跌 。
和开发商沟通沟通,看看有没有优惠补充,或者礼品,或者现金补充,虽然开发商不见得会同意,可以沟通沟通 。

买了房刚签完合同不到半个月,该楼盘房价就大跌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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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房价大部分还是稳定的,如果说存在大幅度增长或者降价,购房者还要考虑卖房噱头的问题,也可能只是宣传的途径,具体能降多少并不好说 。如果说已经认定存在大幅度降价,购房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购房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购房者现在想退房或者重新以低价购买的话,需要考虑合同违约成本问题,也就是考虑违约金与房价降价空间大小的问题 。
如果说违约金的数额高于降低的房价,那就没有必要折腾了;
如果说违约金的数额低于降低的房价,那还可以考虑捣鼓一下,但是出了这个因素,也要考虑时间、精力的问题 。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协迫、乘人之危等 。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需要购房者自证开发商存在上述欺诈的情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存在着很大的难度,所以说该路径仅供参考 。
房价存在大幅度降价,肯定有一部分的业主进行维权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协商,比如说看卡法上能否再给一部分的降价优惠、赠送礼品、车位优惠活动等等 。
所以说,除了降价,购房者也需要考虑退房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
签完合同以后大跌和小跌的处理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题主对于大跌的定义是多少决定了该如何处理 。
这种情况在如今不太多见,但不意味着未来不存在 。如果题主说的大跌是指跌幅在20%以上 。或者说半个月跌幅超过10%,估计再过一段时间跌幅会继续扩大,短期内很有可能跌到20%以上的话,题主可以选择解除合约并赔付违约金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都会有违约条款 。其中规定了双方违约时各自要承担的责任 。而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一般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
当房产在短期内跌幅超过或接近20%时,卖家必然是不愿意解约的 。因为他在市场上无法再找到愿意付出相同价款的买房人了 。这时,你就直接支付20%的违约金了事,这样能够使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
举例:签合同时房价为100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大跌至75万元 。你应该选择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可以在市场上以75万元的价格买到同样的房产,这样买房一共花了95万元 。其实,你也可以和卖家商量,直接签订补充协议,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原来的房产,甚至双方谈判后各退一步,比如90万元买下房产 。
如果房价真的在半个月内跌了10%,相信对于买房人来说也会觉得是“大幅下跌”了 。毕竟房产总价高,100万元的房子即使跌10%也要10万元了,更何况一线城市动辄500万元总价的房子,10%的下跌就是普通人好多年的工作收入了 。
对于自住来说,房价即使有下跌也不用过分担心 。你可以这么去想,你买的其他消费品其实从买入那天起就开始贬值了 。无论是生活用品还是车子都符合这一客观规律 。把房子当做是普通商品忽略其投资品的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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