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防疫指南:上班了应该注意啥?

继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3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再次强调: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 。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 。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 。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 。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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