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第二针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二 )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 。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
14、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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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余雅各 责编| 余小芹编辑| 刘华伟
【打完第二针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打完第二针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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