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布政使管什么

1、明朝布政使是行政长官  , 清朝布政使是从二品官 。
2、布政使 , 官名 。明初 , 沿元制 , 于各地置行中书省 。
3、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 , 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 , 全国府、州、县分属之 , 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 , 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
4、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 , 专设总督、巡抚等官 , 都较布政使为高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 , 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 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 , 每省设布政使一员 , 不分左右 , 均为从二品 。
5、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 。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 , 俗称藩台、臬台 。
【清朝布政使管什么】6、一般省里设有三司 , 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 , 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 , 很少参与地方政治 , 故很少提及 。地位品级从二品 , 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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