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离婚?

首先需要纠正某些答友所说的,中国的法律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只有三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1、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2、 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3、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方式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先做前期情况调查,即在收到当事人(原告)的离婚起诉状之后,会联系被告,询问被告是否有离婚的意愿,如果被告有离婚的意愿,证实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即受理立案 。
如果被告没有离婚的意愿,法官会退回原告的材料,不予受理 。
原告在材料被退回之后,需要和被告开始分居(不是分床或分房间,必须不在同一个住所内),在分居满两年后再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同时提供分居的证明材料 。
获取分居证明材料的方法:1、分居后,向当在居委会报告,本人已于某年某月某日迁入该居委会辖区的某某地址居住;2、向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暂住证);3、由村委会或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居住证明 。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法院一般是以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作为是否离婚的标准,感情是否破裂的事由有“重婚、与第三者同居、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家暴、虐待、遗弃等” 。
如果没有感情破裂的事由,原则上第一次诉讼,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隔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诉讼,判离的可能性会大些 。但是,实务中,有些法院在当事人第三次诉讼时,仍然有不判离的 。此外,诉讼离婚时,建议双方分居 。
综上,选择诉讼离婚时,若无法定离婚事由,则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
这问题问的,向法院起诉啊
最简单的就是直接起诉离婚,然后直接不同意调解,等时间到了再起诉,一般两次不同意调解就直接离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比如说军婚,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会比较快,另一方提出那就呵呵了,你懂的 。
我说一个亲身经历一方不同意离婚很难离掉的,除了不愿意离婚的一方明显过错,赌博,吸毒,家暴,虐待,况且都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才能立案,例如家暴光嘴上说不行的,经过公安和居委会妇联确认属于家暴的,能确认的是有伤情鉴定报告的,如果你铁了心要离的也肯定能离掉,就是费时费力破财耗到你的目的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是立案,法院向对方调查询问把你的起诉书送达对方答辩时她就说我们感情很好,或者直接不答辩,不出庭,法院%98不会判决离婚的,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必须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才能查明事实,律师都不行,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劝你撤诉,或者驳回起诉,又要过半年以上重新起诉 又走以前的流程,拖死你,折腾你半死离了,又是财产,债务,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又来了,反正一方不同意就是折腾你呗 。
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并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如果离婚的理由充足的,法院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又坚持不离,而原告方又不能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话,法院可能会判决不离,从而给双方一个恢复感情的机会 。
2、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过六个月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但过六个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告出现了新的理由,新的事实,也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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