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乘客用安全锤砸司机头,当时车速74 kmh,车上共有39名乘客,嫌疑人可能面临何种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3到4年 。犯罪嫌疑人还以致命武器蓄意殴打司机头部,有谋杀嫌疑,犯故意杀人罪,判刑10年,合计判刑14年 。
以前可能殴打正在驾驶的公共汽车司机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就是拘留一下,自从重庆的那个公交车坠江以后,现在对这个事情很看重,像他这样的话估计要判个好几年 。
现在就直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要判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嫌疑人会面临何种处罚,我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猜到大致的结果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当时在车上,我肯定在他的背后狠狠的搞他一下,不死我也要把他弄残废 。像他这种人渣,留着何用?
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要判三年!
最起码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少不了,这哥们一时的冲动,要在牢房里过年了,估计像他这样的,性质恶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该会重判的
应该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他 。同时建议加大对公共汽车驾驶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已保证司乘人员的安全 。
大家还记得2018年10月的万州公交车坠桥案吗 。刘某坐过站了,要求司机立刻停车被拒 。刘某怒不可遏,辱骂殴打司机,司机还手,车辆失控,最终导致公交坠江,车上15人无一生还 。
最近几年,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司机方向盘、辱骂、殴打驾驶员干扰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以及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危害,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 。
【贵州一乘客用安全锤砸司机头,当时车速74 kmh,车上共有39名乘客,嫌疑人可能面临何种处罚?】此前也有个别人被判了刑,但大多是治安处罚了之,这一次新《刑法》修改,特地对这种行为专门量身定制了新罪名,实践中明确了刑法适用,实际上降低了入罪门槛 。以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再任性了,一对司机不满就拳脚相加或干扰其驾驶,驾驶员不是你想打就能打,公交车也不是你想停就能停的 。
修正的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该乘客使用安全锤打击司机头部,司机被打的头破血流,乘客也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从视频上的情形看,乘客的行为可以定性为干扰驾驶,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至少得判个四年 。
三到七年 。你这个案例估计5-7年,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七年以上至死刑 。有以下行为加重量刑 。
1.在夜间行驶或者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2.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
3.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
4.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或者时速60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5.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
6.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的;
7.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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