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 。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 。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 。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 。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大S向法院提起离婚,有三个目的 。
一,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涉及很多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不好 。离婚之前,两人肯定经过多次商讨,最后互相都不肯妥协让步,没有办法,只能经过法院来裁定最公平 。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 。两人结婚十一年生了一儿一女 。两个孩子的户口被落在了弯弯 。(看来大S早就留了后手) 。
尤其是儿子两人肯定都想争夺儿子抚养权 。协商不好,只能由法院来判 。(大S家非常缺男孩,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儿子,肯定想留在自己身边 。汪小菲是家里的独生子,也非常需要一个儿子,肯定也希望儿子和自己一起生活 。)
三,离婚经过法院审判,这样才能上热搜,被媒体报道,才能增加他们的曝光率和流量 。
反正离婚的事早晚是要被公开的,宜早不宜迟 。
这样对两人的未来事业发展都有帮助 。
从孩子的抚养权到财产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分割 。既然协商不好,那只能让法院来判了 。
首先应该是孩子问题 。大S知道汪小菲肯定争夺孩子抚养权啊 。
其次还有房产问题 。大S六个亿,汪小菲3.5个亿 。
大家是和平分开但是涉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得需要法律了 。
而且整个过程里,大S做事情真的好绝,谁劝也不好用 。
想一想,如果能和平了,还要起诉吗?想来有太多的不甘心与委屈 。
汪小菲结婚前是个商人现在还是,大s结婚前是艺人,现在是一个母亲,为自己争取合适的权益值得 。
再说,如果和平协议离婚,我倒觉得不像是大s的作风 。
从最早看2001版台湾的《流星花园》,我就觉得,大S简直就是本色出演 。她真不是一眼看上去很好看的,惊艳的感觉,但就是有自己的特色 。
她在当演员期间,也是拼尽了全力,唱歌,主持,演电视剧,也是相当拼,对自己特别狠 。
大S在减肥时,有一句她自己的经典名言:要么瘦,要么死!
有一句话,能对自己有多狠,就能让这个世界对你多宽容 。
大s 自己也曾经说过:女人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女人狠心 。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还是有她可爱之处的 。
只是,还是挺不容易的了,10年了 。
看看他们甜蜜撒狗粮的照片,也能知道,那时,他们应该是真有爱的吧 。
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看起来就像神话般的存在了 。
谁愿意少得利益呢?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几百几千万都遥不可及,他们都是碎银子,起诉为了什么?明星和我们一样都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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