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产权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怎么继承的( 二 )


3、农村的房屋可以继承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七十六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 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 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当事人申请登记, 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5、对于规划新农村的楼房, 从法律上讲儿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益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 。 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6、但楼房的产权不可以直接写为子女名字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 。
7、父母公正或遗嘱继承人为儿女中的一人,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8、国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 需给予适当的补偿, 但具体补偿的标取决于各地实际情况 。 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 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 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
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不能够进行继承, 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当使用权到期之后, 可以上当地的村集体选择进行续期 。 继续获得相关的使用权, 并且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 具体继承的方式, 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来进行继承 。
农村宅基地继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 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 属于家庭共同共有, 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 。 若是继承人户口迁出, 那么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 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若是继承人户口未迁出, 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 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
2、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 是一种特殊物权 。 因此, 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 另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 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