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权责发生制的概念

1、简述权责发生制的概念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称应计基?。?是指以是滞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扫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 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 , 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因此 ,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
2、权责发生制是什么1、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
2、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 , 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
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如何区别【简述权责发生制的概念】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而收付实现制则是按实际支付或者收取的时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原则,比如企业给员工7月支付6月的工资,按权责发生制需要6月计提计入费用,7月支付,而收付实现制只需要在7月计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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