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1、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
2、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有两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3、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关于工伤导致骨折能不能评上伤残的问题,如果情况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 。其中“无功能障碍”指的是能够伤愈并且相关身体部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比如手臂骨折 , 伤愈后手臂还能进行初步的弯曲等相关的功能 。具体级别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指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4、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0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 , 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5、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
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的标准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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