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淘宝的地方 南宁淘宝公司( 二 )


案例五:马山县白山镇亿维康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1年10月20日,马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马山县白山镇亿维康经营部进行检查 。发现当事人宣称其销售的亿维康多功能光波仪〔AK-BD10(波动仪)﹞具有能疏通经络,平衡五脏六腑,使人身体达到平衡健康的功能;对头痛、头晕、失眠多梦、排便不畅、胸闷气短、腰腿疼痛等问题具有调理作用 。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功能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2000元 。
案例六:广西深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20年12月25日,青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其在广西深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电脑,付款成功后,商家以无货和报错价格为由,要求消费者加价后方能提供电脑 。经查实,当事人利用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交易,交易后未按约定提供商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处以20000元罚款 。
案例七:南宁市兴宁区雪婷美美容店经营标签不合格化妆品案
2021年8月17日,兴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南宁市兴宁区雪婷美美容店进行检查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标签不合格化妆品,店内提供的服务部分未明码标价,宣传卡片内容合同违法 。依据《价格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9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75200元 。
案例八:奥迪汽车质量纠纷调解案
2021年6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在广西钜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花费23.88万元购买的一辆一汽奥迪汽车反复出现失火、发动机故障灯亮、车辆抖动、启停键失效等情况,先后维修多次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商家也未对消费者的退换车诉求做出正面回应 。12315中心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调阅大量原始资料调查询问,交叉核实科学论证,发现商家未履行相应的三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12315中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督促商家履行相应的三包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退车、退款并赔偿共计24.2万元 。
案例九:手机烧伤调解案
2021年良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其2019年5月29日在南宁市正格通讯设备经营部购买一台价值1500元的手机,2021年5月4日,手机放在左侧裤袋里突然冒烟,烧伤投诉人左大腿,花去治疗费用近一万元,商家以投诉人买的手机已使用两年,中间或有维修等情况才导致手机冒烟为由拒绝赔偿 。执法人员到南宁市正格通讯设备经营部进行调查核实并确认了责任核心点,在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双方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南宁市正格通讯设备经营部赔偿7000元医药费,同时给投诉人更换了一台新的价值1500元的手机 。
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卢超
【南宁学淘宝的地方 南宁淘宝公司】(作者:唐秋艳 李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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