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发生的条件

1、法定继承的发生的条件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法定继承的发生的条件】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2、试述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我国《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作了明文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谓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均等,是指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 ,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在下列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 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或其他经济收人而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并且因年幼或年迈、病残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多分遗产,其所得份额应大于平均份额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 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 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3、房产继承是法定继承吗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 , 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房产继承是否是法定继承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 。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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