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有什么坏处么( 三 )


(五)共有财产抵押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签字
担保公司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应通过房产证和其他途径详细了解房产的实际所有权情况 。对共有财产,要真正掌握究竟有多少个财产共有人?财产共有人是否同意用房产抵押办理贷款?只有经财产共有人全部同意,担保公司才可以给予办理,同时还应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 。
(六)担保公司应有自己的房产评估“专家”
为准确获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格,担保公司应主动培养自己的房产评估“专家”,这一职责可由风险评估人员承担,对抵押房产作出公正、公平的估价 。虽然担保公司无权决定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所作的估价,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评估价格确定贷款发放的额度,掌握贷款发放的主动权 。
(七)调查清楚借款人的房产数量
担保公司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 。如果借款人仅有一套居住房屋,担保公司应确保在处分借款人的房产时,不会产生法律纠纷 。
(八)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担保公司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要重视第一还款来源;不仅要对借款人进行担保分析,而且要对借款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
(九)更要重视控制道德风险
以上八个方面其实都是从技术上阐释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方法的,但笔者从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仅仅从技术上来控制风险,是远远不够的 。也就是说,我们更要重视借款人的人品和道德,这就要求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人员要不仅要从借款人的家庭状况,邻里关系,工作单位等方面去了解,更要在同借款人的沟通接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社会阅历对其的品质做出大概的判断,不放过任何细节,这就需要风险管理人员炼就一副“火眼金睛” 。下面再针对房产抵押贷款过程中其他一些未提及的问题作下说明 。
三、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一)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离婚后单身,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五)一旦发现已抵押的房地产发生毁损、灭失等价值减少等情况时,可要求抵押人增加抵押物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注:下列房地产不得用作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拆迁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的房地产;
【抵押房产有什么坏处么】6、集体所有的土地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