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让我探望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前夫不让我探望孩子怎么办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 , 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 。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2、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前夫拒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律予以支持 。如果法院已经决定了前夫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如果前夫不自愿履行,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这种情况 。第一审法院应当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前夫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 , 根据婚姻法,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3、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 ,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
【法律依据】
【离婚后前夫不让我探望孩子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 ,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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