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钱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 , 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 , 由申请方预付 。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
2、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3、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 , 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4、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上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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