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暴利,彻底到头啦!大利好还不止于此( 二 )


除了电子烟彻底“断甜”外 ,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9月29日下发的通知 , 10月1日起 , 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
然而 , 不少媒体走访发现 , 还是有部分店铺偷偷卖水果味的电子烟 。
愚以为 , 过去电子烟属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状态 , 监管难以触及 。
新规之下、有法可依 , 相关部门应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 且不止是实体店 , 还有各种巧立名目规避关键词的网店 。
同时 , 最好能根据案例深挖 , 通过溯源的方式将依然在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整条产业链 , 无论大小 , 均“一条龙”式的清理并处罚 , 达成在新规实行初期的敲山震虎的震慑目的 。
【电子烟暴利,彻底到头啦!大利好还不止于此】作者 张书乐 , 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 , 中经传媒智库专家 , 资深TMT产业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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