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依据是什么

1、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 ,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2、试用期拖工资怎么办《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 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3、试用期延期一个月合理吗单位不可以对试用期随意延长,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 , 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 , 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4、怎么辞退试用期员工用人单位如果想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的话说明情况即可 。那么要看是否属于过失性辞退,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提前三天说明情况并出具书面通知即可,而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 , 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而所谓的过失性辞退,其符合的情形一般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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