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中自认条文指的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不予反驳或对其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的意思表示,简言之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己不利事实的承认 。
最高人民法院颁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7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当事人无需举证 。
2、民事诉讼法中适用裁定的有哪些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
(3)驳回起诉 。
(4)保全和先予执行 。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 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3、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 , 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
或裁或诉二选一,撤销裁决应再审 , 专属管辖可突破,裁前保全须谨慎等 。
《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 , 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
4、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中自认条文指的是什么】一、法定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
二、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 。
5、民事诉讼法中送达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中送达期限是直接送达以送达回证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一般以邮戳为准,公告送达以公告期结束日为准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 ,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 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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