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海外直邮服务卖家开通须知( 二 )


2.3如您基于跨境交易为办理清关而使用实名认证组件或自行向买家收集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身份证影印件)时 , 您须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定;
应确保仅用于清关目的,您需核实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您的实际买家 , 并保证对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和传输 , 您应对因您发生的信息泄露、非法使用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2.4为使服务商顺利高效提高物流服务 , 您了解并同意 , 您使用服务商相关物流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淘宝及其关联方将商品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购人/收件人真实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影印件)、淘宝账户ID)、订单及客诉信息披露于服务商 。
您承诺您所提供的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 由您自行承担, 与淘宝无关 。 如因此给淘宝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予以全部赔偿 。
三、违约及处理
3.1您应当按照本须知的约定使用“海外直邮”服务, 如您存在多次违反本须知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要求时, 淘宝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海外直邮”相关服务 , 并按照淘宝规则对您进行相关处置(包括不限于赔付消费者) 。
3.2您主动退出或被终止使用“海外直邮”服务后 , 对于您在本须知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 , 淘宝可根据相关规则对订单进行处理, 并可通知买家并根据买家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
如买家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须知及交易订单的约定,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
四、其他
4.1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 , 对本须知不时进行修改、完善,相关调整将以平台公告等方式事先告知予您 , 并自公告发布七日后或公告载明之日起生效 。
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淘宝相关规则、产品流程说明为准 。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 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 。 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 , 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 , 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海外直邮”服务 , 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海外直邮”服务的 , 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
4.2法律适用:本须知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 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4.3管辖:您因使用“海外直邮”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有关的争议, 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淘宝海外直邮服务卖家开通须知】4.4可分性:本须知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 , 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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