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不走怎么办 妻子下落不明两年了应该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的方式或途径有:
1、直接起诉到法院离婚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
2、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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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离婚后妻子不走怎么办 妻子下落不明两年了应该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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