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的责任有:
1、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 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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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 ,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 ,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 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 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 , 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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