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会计培训 金石会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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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19- 02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19年11月13日与冯沾富、潘恒松(以下简称“转让方”)及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订《交易意向协议》,拟以承债式收购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总价款不高于人民币10,400万元 。转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
目标公司拥有位于宁国市庄村萤石矿的采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诉讼等权利限制或争议的情形 。其采矿证规模5万吨/年,萤石保有资源储量约115.57万吨 。本次交易不包括目标公司名下的后坑坞萤石矿,该采矿权由转让方和目标公司负责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
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80%的股权 。如收购成功,庄村萤石矿采矿权仍在目标公司名下,不涉及采矿权属转移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 。本意向协议签订后,公司将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 。各方确定,本次交易承债价款和转股价款等公司为取得目标公司80%股权所支付的全部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0,400万元 。如《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出具后,审计及评估结果满足交易条件,则各方确定最终交易方案并签署正式协议;如审计及评估结果不能满足交易条件,则各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 。
一、交易意向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与目标公司及转让方签订了《交易意向协议》,拟通过承债式收购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总价款收购目标公司80%的股权,包括冯沾富持有的目标公司31%股权以及潘恒松持有的目标公司49%的股权 。各方同意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自有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执行本次股权收购的相关事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冯沾富、潘恒松 。
1、 冯沾富先生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 1964年5月;
住址: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
持股情况:出资255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 。
2、 潘恒松先生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58年9月;
住址: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
持股情况: 出资245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 。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1534596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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