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 。
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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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时限为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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