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 , 结婚登记后至婚姻解除或一方死亡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 , 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房屋作为公民重大财产的一部分 , 自然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方式确定其归属 , 双方没有约定的 , 婚后购买的 , 即使产权人登记在配偶中一人名下的房屋 , 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 , 应当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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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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