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对今后的任职会有影响 。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对今后的任职会有影响 。

文章插图
- 淘宝虚假交易降权了怎么办
- 火炉门朝向 火门的朝向有什么忌讳
- 哈弗f5保险丝盒在哪里
- 生命线跟智慧线相连代表什么
- 冬季茶花怎么修剪 春季茶花怎么修剪
- 老年人犯罪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吗
- 上海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材料
- 淘宝开店在哪找 淘宝开店商品去哪里找
- 手机淘宝申请保价险的操作步骤 淘宝的保价险在哪申请
- 济南成立公司手续 济南科技公司注册流程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