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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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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