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特征如下:
1.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以及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 。
2.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特定人群的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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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金额与保费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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