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是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 , 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在家庭承包方式下 , 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说 , 不论男女老少 , 承包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土地 , 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 。即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 不论老幼 , 人人有份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是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 , 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 ,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 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家庭承包方式 , 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户农户家庭全体成员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 , 作为承包人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平等地享有承包权利 。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承包 , 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 , 不是以联户、专业队或者个人为单位进行承包 。二是确定每农户的承包地数量时 , 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法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 , 体现公平原则 , 发包方不能选择承包方 , 承包地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功能 。三是家庭承包的土地主要是耕地、草地和林地 。

文章插图
除家庭承包以外 ,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 , 称为其他方式的承包 , 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既可以是联户、专业队、个人为单位进行承包 , 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 。二是承包方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和个人 。三是承包的方法不是人人有份的平均承包 , 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 由最有经营能力(即出价最高或者经营条件最适宜)的人承包 。发包方按照“效率为主 , 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承包人 。四是承包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地以及果园、茶园、桑园、养殖水面等不太适宜按照家庭承包方式进行承包的土地 。
综上所述 , 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的主体、方法、原则和承包地的功能等方面 , 都存在重要的区别 。准确理解和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家庭承包方式与其他承包方式的区别 , 至关重要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 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
- 员工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 辞职后是否一定要退工单
- 分享三个把老照片修复清晰的方法给你
- 扶桑花冬天是否可以剪枝
- 能不能告第三者破坏家庭
- 结婚一周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 西洋生菜有毒吗 日本西洋菜是否有毒
- 买房合同谈不拢定金是否可以退
- 退股股东应享有股东查阅权吗
-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